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以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随着我国养老服务快速发展,一些养老机构为迅速回笼资金、增加客户黏性,采取预收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等形式运营。预收费在一定程度上让老年人及家属享受了优惠价,节省了逐月交费的时间成本,但也有一些养老机构预收大额费用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义务、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资金链断裂、破产倒闭等情况。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养老服务”的名义,宣称“高利息、高回报”,通过预收费等形式非法集资,骗老年人的养老钱,严重侵害了老年人财产权益,破坏了养老服务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
养老机构的床位是用来住,不是用来投资炒作的。为严防以养老服务预收费名义实施非法集资,《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三条“安全底线”,即严禁养老机构超过床位供给能力“一床多卖”;严格限定养老机构预收费用途,只能用于抵扣老年人入住机构需要支付的费用,弥补本机构设施建设资金不足,或发展本机构养老服务业务,不允许打着养老幌子集资挪作他用,将预收费异化为敛财手段;不得以承诺还本付息,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诱导老年人及家属交费。围绕这三个原则,《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开正门、堵偏门,一方面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的风险管理,另一方面堵塞不法分子以预收费之名实施非法集资的空间,如规定养老服务费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押金、会员费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和风险保证金等方式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新规从收费角度进行规范管理,但老年人及家属作为消费者,在交费时也要谨慎,避免权益受到侵害。一要看机构是否合法。要选择有资质的养老机构,查看其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以及民政部门颁发的养老机构备案证明,也可通过属地民政部门官网查询已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二看收费是否公开。养老机构所有收费必须张榜公示。老年人可在养老机构服务场所、门户网站等显著位置查看预收费的项目、标准等信息。三看协议是否合理。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签协议前,有权要求该机构真实、准确说明预收费收取、使用等相关信息,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要仔细查看合同内容,如遇不合理格式条款,限制自身权利,减轻或免除机构责任的,有权拒绝。四看交费是否合规。交费时,要辨别收款账户是否为养老机构账户,不要将钱汇入所谓关联公司的账户,更不能转入业务员、负责人个人账户。
老年人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清楚养老机构的本质是提供养老服务,不要相信那些投资返利、高额回报的承诺,远离非法集资。
来源:江西日报
(责任编辑:高丽颖、温士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