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江联军
山东省青岛市民政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紧扣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服务需求,强化全局思维与系统观念,推动“四个深度融合”,整合多方资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努力在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挑大梁”。 推进“以上率下”与“以下促上”深度融合。发展养老服务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作,必须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两手抓、两不误,形成工作推进合力。一方面,“以上率下”强引领,积极争取国家县域养老服务体系试点、山东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试点等国家、省级重大项目和试点工程在青岛市落地,积极发挥试点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推动青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以下促上”激活力,深刻把握养老服务重在基层的规律特点,创新开展基层赋能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民政部门发挥业务、项目、资金优势,加大对基层乡镇(街道)的扶持引导和资源赋能力度,基层乡镇(街道)提高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实现民政部门和基层乡镇(街道)同向发力、互相补位,由以往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变为“下级主导、上级赋能”的互助双赢。 推进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深度融合。事业性和产业性是养老服务工作的“车之两轮”,它们的协调转动将实现养老服务更稳更快前行。一方面,增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促进养老事业发展。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为抓手,规范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落实各类特困低保老年人补贴政策,守牢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底线。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能力,在保障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满足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等老年人集中生活照料等服务需求。探索推进“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共同入住养老机构或其他照护机构。另一方面,增强多元服务供给能力,释放养老产业潜能。坚持集成化发展理念,创新打造“全市一家养老院”平台,整合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物资采购、人员招聘、融资贷款等需求,统一对外发布,扩大需求总量,压减单个项目成本。充分发挥青岛自然环境优美、产业基础雄厚、医康养资源丰富优势,拓展旅居养老等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支持头部养老服务企业发展候鸟式、疗养式旅居养老服务。 推进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业态深度融合。坚持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发展理念,推进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业态各展其能、贯通协调,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供给新格局。夯实居家养老基础作用,顺应绝大多数老年人居家养老的习惯和意愿,大力发展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上门服务。推广签约家庭养老床位,重点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连续、稳定、专业的照护服务。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对象由特殊困难老年人向全体老年人拓展。强化社区养老依托作用,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推进优质服务资源下沉基层,直达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完善“养老顾问”服务,开展专业咨询、委托代办等助老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需求、全生命周期、全生活场景的服务支持。优化机构养老专业支撑作用,因地制宜推进养老机构分类改革,明确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三类养老机构的职能作用,调整完善供给结构。着力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 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深度融合。统筹好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之间的关系,既要包容开放、鼓励发展、扩面提质,又要坚守底线、加强监管、保证安全,促进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强化监管合力,认真落实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民政服务“安全生产整治季”专项行动,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检查或专项整治。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养老机构的常态化监管,重点围绕质量安全、从业人员、养老资金、运营秩序、突发事件应对等事项,完善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深入研判养老服务新业态新场景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探索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医养结合、老年助餐、养老社区等领域进行监管。抓好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政策的落实,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源头管控。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针对普遍性、多发性问题,及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或专项整治。深化养老机构信用监管工作,积极探索信用信息公示、“风险+信用”综合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监管新方式。推动新技术新科技赋能监管,探索“互联网+监管”,加强全流程动态监督,守护好老年人的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
来源:中国老年报
(责任编辑:刘倩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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