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老年人沉迷网络直播间及其引发的负面后果,正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据媒体调查,一位大爷退休后迷上直播,在女主播“甜言蜜语”的攻势下,仅一年时间就刷光了50万元养老钱。一位大妈在男主播“体贴入微”的诱导下,着魔似的抢购所谓的“低价玉石”,不到两年就耗尽了十多万元积蓄,换回的却是一堆次品和破铜烂铁。诸如此类的案例频频发生,凸显了老年人在网络时代权益受损的一大困境,有人因此将这一现象形象地称为“困在直播间的老年人”。
人生暮年之际,在直播间被榨干钱财,不仅使一些老年人的晚年生活陷入困顿,也将引发老年人与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紧张等一系列危机。因而,解救困在直播间的老年人,不仅关系到老年人的权益保障,也关系到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理应引起高度重视,找到问题的症结,采取应对的措施。
解救困在直播间的老年人,需要关口前移预防网络沉迷。目前,针对青少年网络沉迷问题,我国已设置了较为健全的青少年防网络沉迷机制,并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立法中均有明确规定。相较之下,尽管老年人普遍存在认知和判断能力衰退的问题,同样难以抵御网络不良主播的话术误导,却缺乏相应的预防和保护措施。因而,有必要参照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构建起老年人防网络沉迷机制,明确“限时熔断”“限额封顶”等具体措施,让老年人远离非理性的直播打赏,防止其财产的无谓流失。
解救困在直播间的老年人,需要健全权利救济措施。目前,未成年人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直播打赏引发的纠纷,已有了相应的处理和退款机制。但老年人却缺乏类似的权利救济机制,尽管神志清楚、智力正常的老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因年龄因素难免导致认知和控制能力的下降,其直播打赏、网络消费行为往往看似自愿,实质是受误导、受欺诈的结果。因而,有必要针对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区分其在直播间打赏或消费的不同情形,设立公平合理的纠纷处理和退款机制,帮助其尽可能挽回经济损失。
解救困在直播间的老年人,需要强化平台的监管责任。现实中,一些直播间瞄准老年人群体,诱导打赏、欺诈消费频频得手,与平台的监管缺位息息相关。因而,为了防止老年人沦为直播间的宰割对象,平台理应落实并细化其监管义务。一方面把好“入口关”,加强直播资质监管,严禁不合格的直播间疯狂捞金。另一方面加强内容筛查,尤其是针对网络直播集中向老年人兜售的文玩、保健品等商品,应实行重点监控,并及时采取警示等措施,以协助提升老年人的认知、辨别能力,保护其合法权益。
从更深的层面而言,解救困在直播间的老年人,尤需加大对老年人的精神扶持。不少老年人之所以深陷直播间的话术蛊惑,正是因为精神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而直播间成了寻求情感寄托的场所。尽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立法对于老年人的精神赡养、精神文化生活等问题都有原则性规定,但在现实中,相关条款的落实尚有差距,对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往往更多倾向于物质层面,精神层面的扶持相对不足。这就需要完善制度规范、创新帮扶措施,给予老年人特别的精神关爱和慰藉。比如对于子女等赡养义务人而言,有必要进一步压实看望、陪伴等义务内涵,除了照料老年人的生活起居,还应当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进而使精神赡养的道德要求和法定义务真正落到实处。对于政府、社会而言,则应加大投入,集聚各方力量推动老年学校等组织建设,尤其是顺应网络时代的变迁,打造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情感交流等服务的网上“精神家园”。如此,才能实现治本的效果,使老年人摆脱直播间的不良诱惑、免于被“围猎”的同时,也更好地融入网络时代,拥有更幸福的晚年生活。
文/欧阳晨雨 民主与法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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