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昌市印发《关于健全南昌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构建群众买得到、买得起、用得好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实现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具体涉及哪些重要内容?一起往下看↓
“十四五”期间
全市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7100户
在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方面,《意见》提出,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优先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改造,鼓励已建成居住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鼓励开展无障碍环境认证,提升无障碍环境服务水平。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十四五”期间全市改造不少于7100户。引导社会化专业机构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提供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鼓励发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养老品质。
青山湖区湖东社区的嵌入式养老院 资料图
同时,还要优化养老服务网络,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的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家庭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到2025年底前,打造城市15分钟“养老服务圈”,县城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根据老年人口发展趋势和分布密度,统筹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全覆盖;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每个县区(开发区、管理局)至少有1所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养老服务机构,打造乡镇敬老院升级版,推进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在覆盖100%行政村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向自然村拓展。
2025年底前
全市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以上
在完善养老服务保障方面,《意见》提出,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优先发展专业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持续提高护理型床位和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比例。到2025年底前,全市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以上。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业务协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提升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和药事管理能力,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老年人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
南昌市还将增加支持性服务供给,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家庭养老提供支持。依托具备失能照护能力的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家庭养老床位。到2025年底前,为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5000张以上。
加强家庭养老指导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慈善组织公益培训、网络公开培训课程等方式,帮助老年人家庭成员提高照护能力。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培训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2025年底前
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上岗率达到100%
在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快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类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加快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探索推广“定点招生、定向培养、保障就业”的养老服务人员定向培养模式。实施养老服务人才“领头雁”计划和养老护理员素质提升工程,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并通过职业技能竞赛等途径加大社会宣传,加快养老服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到2025年底前,全市养老院长和养老护理员培训上岗率达到100%。完善人才激励政策,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一次性入职奖补等政策,促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合理增长。
同时,还要推进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养老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市级地方标准,在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养老应急处置等领域,推动出台一批适应服务管理需要的养老服务地方标准。
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定结果作为养老服务监管、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奖补的重要参考。到2025年底前,全市80%以上的乡镇敬老院等级评定达到一级或二级,80%以上的市、县福利院达到二级或三级;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参与等级评定,对达到一定等级的机构按规定给予奖补。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参与质量认证。
此外,南昌市发布了《南昌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清单》共包括36个服务项目,涉及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和保障服务四个方面。
原标题:《加快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南昌出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