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号检察建议”,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治理,切实保障好老年人合法权益,连日来,周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系列工作,推动“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
部署
5月27日,联合县民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共同召开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工作部署会。
周宁县检察院向县民政局送达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详细介绍了“十一号检察建议”的背景和意义,通报目前已经发生的养老机构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各部门根据相关职能,结合“十一号检察建议”,分析本县养老机构概况,梳理养老机构可能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下一步工作计划。
监督
6月3日-6月4日,监督县民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对县域内养老机构的居住环境、日常护理、餐饮卫生、安全保障、入住人员等情况开展实地检查。
推进
6月7日,联合县民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共同召开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
各部门就前期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本单位职责和工作开展情况,对如何推进养老机构安全监管进行深入剖析、讨论,并对合力落实落细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互相交换意见。
下一步
周宁县检察院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继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安,全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责任编辑:高丽颖、温士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