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江苏省老龄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全省老龄协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老龄工作形势,研究部署了新一年的工作任务。省老龄协会会长谢晓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民政厅副厅长、省老龄协会副会长邱泽森,省老龄协会副会长何小鹏,省老龄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立美及来自全省各地的116位理事出席会议。
谢晓军肯定了过去一年全省各级老龄协会取得的成绩。他表示,2025年度全省老龄协会工作稳中有进。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组织领导、协会管理、组织体系更加规范;常态化宣传取得新成果,宣传引领作用更加明显、敬老爱老氛围更加浓厚,宣传手段更加丰富;专业化发展迈上新台阶,全省各级老龄协会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有深度、有份量、针对性强的调研成果,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多元化服务取得新实效,积极搭建参与平台,着力提升关爱温度,扎实优化为老服务,银发力量进一步彰显,敬老爱老的精度、力度、温度不断提升。
谢晓军指出,江苏作为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已整体迈入“长寿时代”,人均预期寿命超过80岁,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面临机遇和挑战。他从“政策机遇不断叠变、省情省况发生量变、现实挑战逐步转变、老龄组织职能渐变”四个维度深刻剖析了老龄工作和老龄协会面临的时代之变,提出了2026年全省各级老龄协会重点工作是要深化“五项职能”。
一是深化“服务政府决策”职能,在引领老龄事业发展中贡献智慧。组织专家学者和会员开展专题调研,重点就低龄老年人社会参与、高龄失能老人照护、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等重点课题,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是深化“赋能行业发展”职能,在统筹协会发展上彰显作为。加强基层老龄协会工作人员培训,充分发挥资源整合链接作用,搭建政产学研沟通协作桥梁,推动各级老龄协会与养老组织交流互动,搭建老龄事业、产业和行业联动平台,当好资源配置的“操盘手”、产业行业融合的“催化剂”,让各类资源在老龄协会平台高效聚合。
三是深化“维护老年权益”职能,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中创新举措。要立足协会组织的职能定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筑牢权益保障防护网。常态化开展老年人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加强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推动建立涉老侵权案件的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理机制。
四是深化“激发银龄活力”职能,在促进老有所为上发挥作用。搭建银龄志愿平台,统筹低龄老年人资源,建立全省银龄志愿者人才库,完善银龄志愿者注册、培训、服务、激励全流程管理机制。开展特色志愿活动,招募低龄健康老年志愿者,深入青海省部分市(州),对口帮扶当地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康复护理、教育培训、农牧科技、社会工作等领域发展。开展“乐龄有伴 邻里互助”行动,组织低龄健康老年志愿者帮扶高龄、失能、独居老年人,形成“老有所为、老有所助”的良好氛围。健全激励保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制定银龄志愿者激励政策,将志愿服务时长与积分兑换、公共服务优惠等挂钩,提升银龄志愿者的归属感与积极性,使老龄工作更有温度、更具实效,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贡献更大“银发力量”。
五是深化“弘扬敬老风尚”职能,在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中焕发力量。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倡导积极、科学、健康的老龄观和生活方式。全面拓展宣传渠道,办好、用好“江苏省老龄协会”微信公众号和《江苏老龄》内刊,建立全省老龄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敬老孝老助老活动,持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供给。
谢晓军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各级老龄协会要抓住政策机遇,固本强基,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提升履职尽责真本领;要加强综合协调,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认真抓好老龄协会机构和机制建设。坚持政治建会,把牢正确方向;坚持人才强会,提升专业能力;坚持规范治会,完善运行机制;坚持联动兴会,凝聚工作合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老龄事业的浓厚氛围。
会上,杨立美对民政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省民政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全省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徐州市老龄协会、苏州市吴江区老龄协会、启东市老龄协会、盐城市大丰区老龄协会、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等单位作交流发言。
上一篇:孝老情 / 人才论坛